南召县是革命老区县,,涌现出了一大批值得纪念和宣扬的人和事。为铭记历史、教育后人,做好红色文化精神传承,努力构建具有南召特色的红色文化体系,在县委、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,南召县退伍军人服务中心于近期启动南召县军史展览馆建设。为此,县退伍军人服务中心面向全县退伍军人及爱心人士,举行红色文化收藏品征集活动。
一、举办单位
南召县退伍军人服务中心
二、活动主题
传承红色文化,构建崇军氛围
三、征集内容
自中国共产党在南召建立第一个支部至今,所有与党的军事斗争和部队建设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。如:部队来信、军功章、水壶、毛主席像、纪念章、老式装具、军装及其它具有纪念意义的相关物品。
四、征集方式
采取两种方式进行征集:
(一)捐赠。凡捐赠的收藏品一经使用,在收藏品旁边介绍捐赠者基本情况,在展馆合适位置介绍捐赠者事迹,并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荣誉证书。收藏品所有权仍归捐赠者所有,退伍军人服务中心享有永久使用权。
(二)借用。凡借用的收藏品一经使用,在收藏品旁边介绍借用者基本情况,并开具借用手续,收藏品所有权仍归借用者所有,平时由退伍军人服务中心免费使用。如需收回,可与退伍军人服务中心提前三个月协商。
五、征集时间
自见启事之日起,截至2018年12月31日。同类物品,原则上最多收集2套。未被选中的收藏品,由县退伍军人服务中心退回本人。
六、投寄方式
捐赠或借用的收藏品请送(寄)往南召县退伍军人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办公室(地址:南召县人民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向北20米路东,原县人社局院内)。联系人:王莎莎(13525677226) 邮编:474650 咨询电话:0377—66885230
七、注意事项
(一)提供收藏品的人员必须独立拥有红色物品的所有权,主办单位不承担红色物品所有权的审核责任,凡因收藏品所有权而引发的纠纷由提供收藏品的人员承担。
(二)收藏品须与党的军事斗争和部队建设有关,具有纪念意义,另附尽可能详细的注释和说明。收藏品须注明持有者姓名、通信地址、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。
(三)主办方享有收藏品的使用权,可将收藏品用于展览、互联网传播等用途,不再另付酬金。
(四)本活动由南召县退伍军人服务中心负责解释。
热忱期盼和欢迎我县退伍军人及爱心人士踊跃参与!
南召县退伍军人服务中心
2018年3月28日